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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教學組長 - 教務處 | 2024-01-30 | 點閱數: 113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縣113年度語文競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:
(一) 放寬旨揭計畫第8點競賽員名額規定:「各競賽單位參加各有關競賽項目,各項各組以1人為限(教師組、社會組除外),但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生組、客語字音字形學生組及原住民族語朗讀、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各語種學生組,各競賽單位可選拔1至3名競賽員參賽。」
(二) 報名日期:
1、 初賽、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複賽:113年2月23日(星期五)至3月8日(星期五)止。
2、 國語及閩南語複賽:113年8月23日(星期五)至8月30日(星期五)止。
(三) 競賽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:
1、 國中組初賽日期:113年5月4日(星期六)上午由大同國中承辦。
2、 國小組初賽日期:113年5月1日(星期三)下午及5月8日(星期三)下午,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;南區由社頭國小承辦。
3、 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複賽辦理日期:113年5月8日(星期三),由鹿東國小承辦。
4、 國語及閩南語複賽(含閩南語字音字形) 辦理日期:113年9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,由彰泰國中承辦。

 

(四) 取消防疫措施,調整旨揭計畫第18點附則第18項為凡參加本競賽之人員(含指導教師、帶隊老師、工作人員),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,違反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:

1、 競賽場地除評審、工作人員及競賽員外禁止進入。
2、 本次比賽不觀賽、不直播。

 

三、 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:本府教育處新雲端-業務專區-檔案下載-04_社教科-彰化縣語文競賽-113年語文競賽 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open_file/&4&106&6188)查詢。

四、 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,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