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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註冊組長 - 獎學金申請 | 2023-10-25 | 點閱數: 310

 ※申請條件:

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、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(皆不含公費生、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),並具有下列身份者。

(一)獎學金類別:

  (1)清寒獎助學金:家境清寒,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(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)。

  (2)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:持有各縣、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。

(二)學業成績: (※申請組別分類,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。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,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,則需報名小學組,依此類推。)

  (1)國小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

  (2)國中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

※申請文件:

(1)須完成【徜徉學海,堅慈不渝-獎學金線上表單】

(2)申請書。

(3)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。

(4)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
※若「學生證」沒有蓋註冊章者,請以「在學證明」取代。

(5)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。

(6)申請類別證明文件:

◎清寒獎助學金: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。 (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)。

◎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: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。

(7)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(戶名、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)。

註1: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,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。

註2:若申請人無個人銀行帳戶,則提供同戶籍直系血親之銀行帳戶存摺。

※校內收件截止日:112/11/3中午前

※欲申請的同學,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,到教務處註冊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