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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教學組長 - 教務處 | 2021-05-12 | 點閱數: 1090
內容

一、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。

二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1日前寄達(逾期不候),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教育處學管科王淑真老師收(寄件地址: 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450號平和國小AI中心),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「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報名表」送件。

三、繳交文件(如附件)

1.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一份,請加蓋關防。
2.報名表一份。

附加檔案 彰化縣110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遴選簡章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