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」第5點、第8點、第9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113260424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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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/ 張貼者
教學組長
張貼日期: 2025-02-17 10:3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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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6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32604242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科員,電話:(02)7736-564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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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檔案 |
修正規定.odt
發布令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