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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註冊組長 - 獎學金申請 | 2021-11-19 | 點閱數: 561

 ※申請條件:

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0學年度在學學生(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,受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:

一、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、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

二、語言、藝術、薪傳技藝、技能、科學、科技、資訊、體育、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,具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。

※申請文件:

1.    基本資料表

2.    推薦資料表

3.    自傳(600~750字)

※每校限推薦一名

※校內收件截止日:110/12/22中午前

※欲申請的同學,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,到教務處註冊組

※相關網頁:https://pea.ncyu.edu.tw/index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