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0-17 11:14:53 點閱:164
內容 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391號函辦理。 二、計畫重點摘錄如下: (一)實施對象:本縣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(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)編制內現職教師(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)及獲薦派參與本署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,以下稱教師)。 (二)教師於113學年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,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,核予補助,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,500元。 (三)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: 1.教育部113年度第2次及114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,每師、每次新臺幣(以下同)250元。 2.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2次及114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每師、每次250元。 3.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秋季及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,且限擇「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應考者,每師、每次2,500元。 (四)申請作業: 1.請教師於114年3月18日(五)前,將相關資料繳交至「教學組」逾期概不受理。 2. 繳交資料:教師之到考證明正本(准考證)或成績單(影本即可),若為到考證明正本(准考證),須加蓋到考證明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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